关于拉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进入西藏
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通知
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各交易主体: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1〕14号)、《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启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通知》文件精神,自治区和拉萨市统一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更好的服务市场主体,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西藏自治区)(以下简称新交易平台)建成并运行(网址http://ggzy.xizang.gov.cn)。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管理权限,拉萨市级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自2021年9月15日起全部进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新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请各交易主体前往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项目场地预约及招标公告发布等事宜,同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发布媒介、投标保证金等执行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
二、2021年9月15日前,已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未完成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仍使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全部招标流程。
三、2021年9月15日前已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电子认证数字证书(CA)已同新交易平台实现兼容互认,可继续使用。
四、各交易主体可访问新交易平台下载《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提前熟悉掌握新交易平台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并办理好相关CA证书锁,在使用新交易平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联系电话13908916244。
特此通知!
拉萨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9月14日
拉萨市联系电话:0891-632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