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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入库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5日 17:52         文章来源: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入库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我区工程咨询质量,提高工程咨询水平,促进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充分体现开放市场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工程咨询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精神,现将入库通知如下:

一、入库时间:

202114日—2021122日。

二、入库地点:

堆龙德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205室,联系人:拉宗13889008611

 三、入库原则:
   
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合作。
   
四、入库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工程咨询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9]62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规程》的通知(中资协职业[2018]8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须持有公司法人委托介绍信(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证书,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公司人员,财务状况,信誉要求,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情况等(详见附件1),由报名公司在复印件每页盖骑缝章确认,装订成册,对任何手续不齐全的报名公司一律不予受理。各报名公司法人须委托1人作为联系人(此联系人须为本公司从事造价专业或咨询专业人员),年度内不允许变更其联系人,下一年度清理入库时可允许变更联系人员。
   
、入库流程:
    报名登记结束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入库工作,逾期不候。通过西藏商报、拉萨日报查询,核对资料情况(详见附表1),核实完毕退回原件,复印件留存,对在自治区和拉萨市核查中发现有资料无效或不良诚信记录的报名公司进行筛除,不予备案,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报名公司反馈信息。

七、划分入库: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公司按专业划分入库,入库要做到按专业范围进行不同类别的划分及编号。入库后,方可有资格参与我区工程咨询活动。

八、年度审核清理:

工程咨询库每年度进行一次入库和清库。工程咨询库的入库每年度依照第二章的原则在每年1月份进行一次入库。工程咨询库的清库是指对已纳入库的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对使用期间诚信记录好的单位保留在名录库中继续使用,对年度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司提出有效依据,不服从我委相关管理规定的,及时清理出库,不再使用。

九、不良行为记录包括:

(一)违反工程咨询管理规范的;

(二)不遵守本通知所规定程序的;

(三)不配合工作,拒不履行手续的;

(四)弄虚作假,质疑举证受到处理的;

(五)拒不按合同履行责任义务的;

(六)在咨询评审领域存在严重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七)期间被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列入黑名单的;

(八)签订合同后又不按合同执行的,包括签订合同后无故放弃咨询任务的。

(九)其他原因。

 

 

堆龙德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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