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政府投资项目
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入库管理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我区工程咨询质量,提高工程咨询水平,促进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充分体现开放市场原则,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工程咨询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精神,现将入库通知如下: 一、入库时间: 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22日。 二、入库地点: 堆龙德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205室,联系人:拉宗13889008611 三、入库原则: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符合《工程咨询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发改投资规[2019]62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投资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1604号)、《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登记规程》的通知(中资协职业[2018]89号)等文件的要求。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登记须持有公司法人委托介绍信(含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具有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证书,营业执照,备案证书,公司人员,财务状况,信誉要求,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情况等(详见附件1),由报名公司在复印件每页盖骑缝章确认,装订成册,对任何手续不齐全的报名公司一律不予受理。各报名公司法人须委托1人作为联系人(此联系人须为本公司从事造价专业或咨询专业人员),年度内不允许变更其联系人,下一年度清理入库时可允许变更联系人员。 七、划分入库: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公司按专业划分入库,入库要做到按专业范围进行不同类别的划分及编号。入库后,方可有资格参与我区工程咨询活动。 |
八、年度审核清理:
工程咨询库每年度进行一次入库和清库。工程咨询库的入库每年度依照第二章的原则在每年1月份进行一次入库。工程咨询库的清库是指对已纳入库的单位进行年度综合评价,对使用期间诚信记录好的单位保留在名录库中继续使用,对年度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公司提出有效依据,不服从我委相关管理规定的,及时清理出库,不再使用。
九、不良行为记录包括:
(一)违反工程咨询管理规范的;
(二)不遵守本通知所规定程序的;
(三)不配合工作,拒不履行手续的;
(四)弄虚作假,质疑举证受到处理的;
(五)拒不按合同履行责任义务的;
(六)在咨询评审领域存在严重过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七)期间被国家、自治区、拉萨市列入黑名单的;
(八)签订合同后又不按合同执行的,包括签订合同后无故放弃咨询任务的。
(九)其他原因。
堆龙德庆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