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供氧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对市人大供氧项目进行了公开遴选,经过评审小组严格的评审和市人大机关党组会议审议,现将遴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遴选结果
州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得分217.5,排名第1名;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得分211,排名第2名;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192,排名第3名;
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189.5,排名第4名;
西藏德辰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得分187,排名第5名。
二、公示期限及异议提出方式
公示期限:2024年9月10日-12日。
三、其他事项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地址:市人大常委会314办公室),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我办会对提出的异议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我办将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