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
保函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各市场交易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拉萨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替代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加强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切实降低投标企业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完成了投标电子保函系统,并顺利通过测试验收。经报请拉萨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3月8日起,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系统正式启用并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为期1个月,即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4月7日。
2.根据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0年年初与在藏各大银行、保险公司召开的关于开展投标电子保函事宜座谈会议精神,在藏各金融机构正在积极开发投标电子保函系统。截止目前,仅有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完成了电子保函系统的开发测试对接工作,故在试运行期间投标电子保函只能由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办理。正式运行后,如有其他银行、保险公司及担保公司完成投标电子保函系统开发并与交易平台完成系统对接的,交易中心将不再单独另发通知,将及时在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系统中及招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方式中体现。
3.凡通过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此《通知》精神,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对保证金缴纳方式电子保函或其他方式予以明确。(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需明确目前仅支持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4.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保证金缴纳方式予以缴纳。
5.在试运行结束后,即4月7日起,投标电子保函系统将进入全面推行阶段,交易中心将不再另行通知。
6.各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请按照《电子保函办理手册》(详见附件)进行办理。
7.在电子保函开具过程中如遇系统问题的,可咨询:
陈工:13618047932 朱工:18628398838
附件:《电子保函办理手册》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3日